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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微整形”的通知
2017-04-12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微整形”的通知 

苏整美协〔201720

各医疗整形美容机构

    近年来整形美容业高速发展,各类整形美容机构剧增,水平良莠不齐,尤其是非医疗整形美容机构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非法的“微整形培训”等造成的社会诟病颇多。今年3月30日、3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连续两日报道了国内违法违规的微整形负面舆情。行业的乱象严重影响了整形美容行业的整体形象,给整个整形美容市场带来了莫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积极引导省内整形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对省内各医疗整形美容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加强行业自律。

    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及时开展机构内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之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工作。自觉接受政府监管,接受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接受媒体监督。

二、依法加强技术、人员、产品准入。

    依法加强从业人员技术规范化培训,强化医疗美容从业人员资质,加强医疗美容产品及耗材准入机制。

三、依法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及整形美容技术项目、产品价格。

    杜绝虚假夸大的宣传广告,杜绝虚高夸大的整形美容技术项目和产品价格。

 协会号召省内整形美容机构自觉抵制非法医疗美容机构非法行医、销售假冒伪劣整形美容产品等扰乱医疗整形美容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整形美容行业正面形象,切实保障广大求美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行业内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为我省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好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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